业务简介

当您在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有资金周转需要,可以向交通银行申请福费廷业务。交通银行将根据您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您办理无追索权的福费廷融资。

办理流程

首先,您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您应具有法人资格或取得法人授权,在交通银行开立本币或外币结算账户。

2、您应具有合法的出口经营权,经营状况、效益良好,出口收汇记录正常。

3、福费廷业务应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符合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业务范围可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

4、出口商品在您经营范围内且不属国家禁止的商品,市场销售前景良好。

5、出口信用证是远期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且其项下汇票或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或确认付款。信用证指定银行为交通银行或任一银行,没有不利于收汇的软条款。

6、一般不受理限制他行议付信用证、转让信用证、有严重不符点信用证的福费廷业务或其他被交通银行认为不宜办理的福费廷业务。

7、您应提交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并出示款项让渡函,将出口项下收汇权利让渡给交通银行。

具体办理事项请详询您的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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