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对外担保是交通银行作为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向您提供的具有一定期限和金额、承担支付款项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保证担保,被担保人或受益人至少有一方为境外机构。

交通银行的对外担保业务分为融资性对外担保(可分为借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主合同具有融资性质的其他对外担保等)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可分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留置金担保、海关免税担保、保释金担保、付款担保、补偿贸易担保、来料加工担保、进口保付等)。

办理流程

首先,您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您应具有法人资格或取得法人授权,在交通银行开立本币或外币结算账户。

2、您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状况、效益良好,有经常性、稳定合法的还款来源,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对外担保应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符合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4、如有需要,您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项目审批文件、招标邀请书、中标通知书等。

5、您须在交通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具体办理事项请详询您的客户经理。



交通银行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36189号-1|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9354号

Email:95559@bankcomm.com 服务热线(国内)9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