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重要公告

尊敬的交通银行客户:
  一、自2023年4月21日起,我行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适用“合同专用章”电子印章的分行新增山西省分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辽宁省分行、大连分行、吉林省分行、黑龙江省分行、苏州分行、无锡分行、宁波分行、福建省分行、江西省分行、湖北省分行、湖南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海南省分行、四川省分行、贵州省分行、云南省分行、甘肃省分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青海省分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及其辖属分行。
  二、“合同专用章”电子印章形状为圆形,内部包含银行机构全称(部分自治区分行包含双语)、印章名称(我行机构名称为分支机构)和8位业务验证码。电子印章印模式样如下:

           

  三、我行使用上述电子印章,属于我行合法、有效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实物印章加盖的印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四、本公告印章式样所载机构全称及8位业务验证码仅作为示例,相关合同性文件上所加盖的电子印章中记载的8位业务验证码是唯一的。客户签署相关合同性文件后,应妥善保管电子印章中记载的8位业务验证码及所对应的合同编号,客户可通过银行网站http://www.bankcomm.com的首页→业务验证码查询→电子合同章验证码查询,对电子印章进行验证。凡无8位业务验证码、或验证所得合同文本约定条款信息与加盖电子印章的合同文本约定条款不一致的,均为无效印章,非我行真实意思表示。
  五、客户应妥善保管合同和电子印章相关信息,避免信息泄露造成风险和损失。如有疑问,请详询95559客服或业务经办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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