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在债券承销领域具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8年通过发行债券支持政府收回京汉铁路路权,可以说交行自成立之初就打上了债券业务的深刻烙印。交通银行一直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与债券市场的重要成员之一,具备以下业务资格: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一级交易商、财政部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国银行次级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国建设银行次级债券承销团成员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次级债券承销团成员,同时,交通银行在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中期票据主承销、财务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以及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承销等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目前,交行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成员,具有强大的承销能力。截至2016年末,交通银行债券承销总金额8577.71亿元,在全国债券承销市场中排名第五,同时,我行也是银行间市场债券创新的先行者,多次成为市场首单或首批创新产品的主承销商:
2005、2008、2010年,我国是首批(支)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
2005年10月,主承销银行间市场首支百亿债务融资工具——中国电信股份公司100亿短期融资券。
2006年4月,主承销中国电信200亿元短期融资券,创下当时全市场发行金额最高纪录。
2007年10月,主承销国内首只财务公司金融债——07中石化财务公司债。
2008年4月,主承销国内首批中期票据——08中国交通建设股份MTN1。
2010年7月,主承销国内首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债——交银租赁金融债。
2010年10月,主承销国内首支汽车金融公司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债副主承销商。
2010年,成为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设机构及核心交易商,首家凭证创设机构及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卖出方。
2010年12月,主承销国内首支超短期融资券——10中石油集团SCP001。
2011年,主承销国内首批外资法人银行境内人民币债券——东亚银行50亿元金融债。
2011年4月,主承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5亿元离岸人民币债(香港)。
2011年10月,主承销建设银行400亿次级债并担任簿记管理人。
2011年11月,主承销国内首支地方政府债券——2011年上海市地方政府债。
2012年4月,主承销外资法人银行——瑞穗(中国)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
2012年6月,主承销超短期融资券扩容后首批项目——华能国际50亿元、中粮集团50亿元2012年7月,主承销金额累计突破10000亿元。
2013年3月,主承销首批资产支持票据——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ABN。
2013年5月,主承销上海光明食品集团5亿美元境外(伦敦)债券。
2013年6月,主承销招银金融租赁20亿元金融债,2006年以来首单以招标方式成功发行的非政策性金融债。
2013年8月,主承销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债券。
2014年10月,主承销首单12亿美元境外二级资本债券。
2015年12月,韩国发行首只主权国家熊猫债,我行担任其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发行总额30亿元。
2016年10月,主承销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16年特别提款权(SDR)计价债券(木兰债),这是国内首支商业机构发行的木兰债。
2016年12月,主承销2016年上海市政府自贸区债券,这是我国境内主体发行的首只自贸区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