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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租入业务是指交通银行(租入方)从企业客户(租出方)租入实物黄金,并按协议约定以人民币方式向租出方支付租入费用,到期归还等重量实物黄金的业务。
1.盘活企业库存黄金。
2.平衡企业经营目标。
3.加深银企业务合作。
1.企业客户向所在地交通银行经营单位提出黄金租入业务办理申请。
2.交通银行对实物黄金租入需求进行评估,确认有需求后与企业沟通租入数量和费率水平,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关租入业务合同。
3.租入日当天,银企双方分别完成上海黄金交易所租借质押系统的租借申报,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核租借申报,审核通过后黄金从企业账户划拨至银行账户。
4.银行按租入业务合同约定向企业客户支付租入费用。
5.到期日当天,银企双方分别完成上海黄金交易所租借质押系统的归还申报,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核归还申报,审核通过后黄金从银行账户划拨至企业账户。
1.交通银行的黄金租入业务适用于产金、用金或黄金业务的相关经营企业,且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允许从事黄金相关业务的描述。
2.企业客户开展黄金租入业务,须事先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或为会员单位所代理的客户。
3.企业客户租给交通银行的实物黄金须为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场内交易、符合交易所入库标准的标准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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