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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向借款企业发放的,以借款企业提供的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住宅(保障性住房除外)、办公楼及商铺作为抵押物的小微企业授信。
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但拥有有效抵押物,需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小微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
1、授信金额最高2000万元;
2、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年, 授信期限最长3年;
3、抵押物为住宅的,抵押率不超过其价值的70%;抵押物为办公楼或商铺的,抵押率不超过其价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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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抵押、长期使用
随借随还、快捷省钱
授信年审、手续简便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办行所在城市注册、经营,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2、持续正常经营两年以上,实际控制人具备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
3、经营合规,市场前景好,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
4、在交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主要结算业务在交通银行办理;
5、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
6、符合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营业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其合法经营的其他材料;
2、身份证明资料: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有效身份证件;
3、经营证明资料:近6个月个人或企业银行流水记录、6个月纳税证明、金融资产证明等(一项或者多项);
4、用途证明资料:交易合同、采购协议等(一项或者多项);
5、抵押物资料:抵押物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共有权人、承租人同意配合处置抵押物的证明等;
6、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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